中國電子科技集團公司第十五研究所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及錄取實施細則
中國電子科技集團公司第十五研究所
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及錄取實施細則
根據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和集團公司《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的具體要求,結合我所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復試組織管理
1.中國電子科技集團公司第十五研究所(以下簡稱“十五所”)成立由單位領導牽頭,人力資源部、紀檢監察部等有關部門負責同志組成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和統籌管理研究生招生工作。復試錄取的具體組織工作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監督工作由紀檢監察部負責。
2.成立研究生復試工作組(以下簡稱工作組),負責復試環節對考生的全面考核,向領導小組報告復試考察結果。工作組成員由思想政治優秀,專業技術精湛,公道正派的導師及專家組成。工作組所有成員實行相關回避制度。
二、考生資格審查
復試前,十五所將嚴格采取“兩識別”(人臉識別、人證識別)、“四比對”(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誠信檔案庫數據比對)等措施,加強對考生的身份審核。同時對復試考生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予復試。考生須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并如實將以下材料發至十五所指定郵箱kyzx15@cetc.com.cn(注意不要打包,分7-8個附件)。
郵件標題請按如下格式:姓名+初試總分+本科院校+本科專業+報考院校+報考專業,如:張三+345+北京航空航天大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北京理工大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申請材料清單:
①中國電子科技集團公司電子科學研究院2024年碩士生調劑申請表(見十五所官網(http://15.cetc.com.cn/)附件1下載,注意提交文件名需包含有“調劑申請表”字樣且為word版);
②個人簡歷(包括本人的專業學習情況、學術背景、在相關專業曾經做過的研究工作、個人學術研究興趣等);
③初試準考證,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
④應屆考生的學生證(畢業證及學位證入學時補驗);往屆考生的本科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國外學歷考生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認證書;
⑤已獲的英語四、六級證書或成績單;
⑥加蓋有公章的大學階段歷年成績單(學校教務部門或檔案保管單位的公章均可);
⑦可提交科研成果及證明、等級證書、榮譽證書等能證明自己特長和能力水平的材料;
⑧誠信復試承諾書(見附件2);
三、復試要求
1.復試形式
現場復試形式。
2.復試比例
復試比例不低于120%的差額比例。
四、復試程序
1.復試資格審查
考生請攜帶以下①至⑥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①初試準考證;
②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
③應屆考生的學生證;往屆考生的本科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④英語四、六級證書或成績單;
⑤加蓋有公章的大學階段歷年成績單(學校教務部門或檔案保管單位的公章均可);
⑥簽好字的誠信復試承諾書;
2.自我介紹(限時3分鐘,做PPT介紹并打印5份PPT);
3.英語、專業及綜合素質面試。
五、復試內容及成績認定
1.英語聽力、口語測試
2.專業及綜合素質面試
綜合面試主要從專業知識學習情況、專業技能掌握情況、專業學習能力水平、創新能力、溝通表達能力、團隊協作能力、畢業后從事國防軍工事業的意愿,是否適合從事科研工作,個性心理特征以及道德誠信等方面考核。
復試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15分鐘。
3.成績認定
考生總成績由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組成。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權重各占50%。考生總成績滿分100分,復試成績滿分100分。
復試成績由英語口語聽力面試(10分)、專業素質面試(40分)及綜合素質面試(50分)組成。
考生總成績=(初試成績÷5)×50%+復試成績×50%。
六、第一志愿考生復試
1.復試原則
一志愿考生復試資格基本分數線為280分,單科成績達到國家線A類線及以上。
2.復試時間及復試地點
第一志愿考生復試時間:2024年4月2日
第一志愿考生復試地點:北京市海淀區北四環中路211號科研樓
3.復試方式
考生資格審查、復試要求、復試程序、復試內容及成績認定按以上相應要求執行。
七、調劑復試
1.調劑原則
(1)調劑考生復試資格基本分數線為300分,單科成績達到國家線A類線及以上。
(2)原則上,調劑考生第一志愿專業與調入專業相同相近,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相近。
(3)畢業專業:計算機、軟件工程、數學、信息安全等相關專業全日制應往屆畢業生,入學報到時距本科畢業時間不超過三年。
(4)調劑我單位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的報考類別應為學術型或專業型碩士,初試統考科目為英語(一)、和數學(一)。調劑我單位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報考類別應為學術型或專業型碩士,初試統考科目為英語(一)或英語(二),數學(一)或數學(二)。
(5)調劑考生入學后與第一志愿考生享受相同待遇,學費、住宿費全免,另有各類補貼及福利。
2.調劑復試時間及復試地點
調劑考生復試時間:2024年4月9-10日
調劑考生復試地點:北京市海淀區北四環中路211號科研樓
3.調劑專業
調劑專業為計算機系統結構、計算機軟件與理論和計算機應用技術、電子信息。
4.調劑復試方式
調劑復試要求、考生資格審查、復試程序、復試內容及成績認定按相應要求執行。
5.調劑程序
(1)滿足調劑原則的調劑考生需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開通之前,將所有申請材料原件的掃描件發至十五所指定郵箱kyzx15@cetc.com.cn(申請材料詳見上述考生資格審查中的材料①至⑧);
(2)研招網調劑系統開通后,符合調劑條件的考生登錄研究生招生信息網(yz.chsi.com.cn),憑本人帳號和密碼進入調劑系統,按要求填寫調劑志愿,選擇報名中國電子科技集團公司電子科學研究院(83000),院系為十五所(005);
(3)經審核,對于符合十五所調劑條件要求的考生,十五所將在調劑系統發出復試通知,請接到復試通知的考生與規定時間內回復確認,并按要求參加復試,否則將視為自動放棄調劑資格。未通過審核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4)復試及擬錄取,考生按復試通知要求,按時參加復試。十五所向通過復試的調劑考生發送擬錄取通知,收到擬錄取通知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調劑系統確認錄取通知,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確認的,視為放棄被錄取資格。
八、錄取
1.根據十五所研究生招生計劃、復試錄取工作辦法、考生綜合成績、考生思想政治表現及身體健康狀況等因素擇優錄取。
2.考生總成績按由高到低排序錄取,第一志愿考生總成績合格即予以錄取,剩余名額由調劑考生按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滿即止。
3.考生出現以下狀況將不予以錄取:
①未參加復試者;
②考生復試總成績未到達60分者或復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
③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
④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者;
⑤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及誠實守信情況考核不合格者;
⑥政審不合格者;
⑦不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及弄虛作假者。
4.擬錄取名單將在互聯網上予以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時間不得少于10個工作日,未經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
九、政審
擬錄取名單確定后,十五所將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函調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所在單位的人事或政工部門加蓋印章。審查合格者發放錄取通知書,未調檔審查或審查不合格者不予發放錄取通知書。
十、體檢
擬錄取名單確定后,根據教育部體檢文件要求,自行前往當地二級甲等及以上醫院體檢,體檢合格者發放錄取通知書;體檢不合格及弄虛作假者不予發放錄取通知書。如有特殊情況考生須及時與十五所取得聯系。
十一、咨詢與監督
考生咨詢電話:010-89055180、89055505
監督舉報電話:010-89055994
北京市教育考試院研招辦專用監督電話:010-82837456
單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北四環中路211號
十五所官網:http://15.cetc.com.cn/
附件1-中國電子科技集團公司電子科學研究院2024年碩士生調劑申請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