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北計算技術研究所 2020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辦法
為保證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教育部、北京市招生考試委員會和中國電子科技集團公司電子科學研究院(以下簡稱電科院)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工作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復試工作將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突出對考生專業知識、科研能力、創新意識和道德誠信等方面的客觀考核評價。
二、復試組織管理
1.成立以所長為組長,副所長為副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成員包括首席專家、副總工、人力資源部負責人等。領導小組主要負責制定和審核研究生招生復試等有關政策。復試錄取的具體組織工作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監督工作由紀檢監察部負責。
2.成立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小組(以下簡稱工作小組),工作小組成員由領導小組從思想政治優秀,專業技術精湛的導師中擇優遴選。工作小組主要負責考核考察考生的專業素質和綜合素質,遵守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復試錄取結果報領導小組審核。
三、復試要求
1.復試考生名單的確定
一志愿考生初試成績達到工學國家線A類線及以上均可參加復試。具體名單如下:
序號 |
考生編號 |
姓名 |
初試成績 |
擬復試專業 |
1 |
830000000000502 |
謝世超 |
325 |
計算機應用技術 |
2 |
830000000000503 |
張偉超 |
285 |
計算機系統結構 |
3 |
830000000000506 |
武昭盟 |
282 |
計算機系統結構 |
4 |
830000000000504 |
陳泊懷 |
275 |
計算機軟件與理論 |
5 |
830000000000510 |
楊帆 |
266 |
計算機應用技術 |
2.復試時間
一志愿考生復試時間:2020年5月15日
3.復試形式
為確保疫情控制,減少人員流動,經綜合研判,我所決定采用網絡遠程復試形式。
4.復試平臺及設備環境要求
網絡遠程復試平臺為釘釘平臺。
(1)復試前考生需提前下載安裝釘釘軟件,并用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報名時注冊的手機號注冊釘釘賬號,進行實名認證;
(2)復試前應安裝調試好電腦設備,一臺筆記本電腦或臺式機用于面試。
(3)網絡連接良好,房間獨立安靜。考生面試保持坐姿端正,雙手和頭部完全呈現在復試專家可見畫面中。
(4)復試過程中禁止錄音、錄像和錄屏,禁止將相關信息泄露或公布。
5.考生資格審查
考生需在復試前提供以下①至⑧所有申請材料原件的掃描件至電科院指定郵箱tiaojicetc@163.com
郵件標題請按如下格式:姓名+初試總分+本科院校+本科專業+培養單位,如:張三+345+北京航空航天大學+電子通信工程+華北計算技術研究所。
申請材料清單:
①中國電子科技集團公司電子科學研究院2020年碩士生調劑申請表(見華北所官網附件1下載);
②考生簡歷及個人自述(自述包括本人的專業學習情況、學術背景、在相關專業曾經做過的研究工作、個人學術研究興趣,以及攻讀研究生階段的學習和研究計劃、研究生畢業后的去向目標等,不超過1000字);
③初試準考證、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
④應屆考生的學生證;往屆考生的本科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國外學歷考生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認證書;
⑤已獲的英語四、六級證書或成績單;
⑥加蓋有公章的大學階段歷年成績單(學校教務部門或檔案保管單位的公章均可);
⑦可提交科研成果及證明、等級證書、榮譽證書等能證明自己特長和能力水平的材料;
⑧《誠信復試承諾書》(見華北所官網附件2下載)
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將取消復試資格。
6.復試比例
復試比例不低于120%
四、調劑復試
1.調劑原則
(1)達到工學國家線A類線及以上。
(2)第一志愿報考專業與擬調劑的專業相同或相近,原則上不接收跨學科門類調劑。
(3)報考類別為學術型或專業型碩士且與我所對應專業初試統考科目(201英語一、301數學一)一致。
(4)調劑考生入學后與第一志愿考生享受相同待遇,學費、住宿費全免,另有各類補貼及福利。
2.調劑復試時間
調劑考生復試時間:2020年5月22日
3.擬調劑名額
擬調劑名額共32人,其中計算機系統結構6人,計算機軟件與理論18人,計算機應用技術8人
4.調劑程序
(1)滿足調劑原則的調劑考生需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開通之前(即5月19日之前),將所有申請材料原件的掃描件至電科院指定郵箱tiaojicetc@163.com(申請材料詳見上述考生資格審查中的材料①至⑧);
(2)研招網調劑系統開通后即5月20日,登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yz.chsi.com.cn),憑本人賬號和密碼進入調劑系統,報名調劑中國電子科技集團電子科學研究院(83000),院系為華北計算技術研究所;
(3)我所將于36小時內確定是否接收復試;
(4)我所接收復試后,考生應于24小時內,即在5月21日15:00前重新登錄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確認同意到我所參加復試,未確認同意參加復試者不能參加復試;
(5)復試通過收到待錄取通知后,考生應在24小時內,重新登錄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確認待錄取通知。
五、復試內容及成績認定
1.英語聽力、口語測試
2.專業及綜合素質面試
綜合面試主要從專業知識學習情況、專業技能掌握情況、專業學習能力水平、創新能力、溝通表達能力、團隊協作能力以及道德品質等方面考核。
綜合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15分鐘。
3.成績認定
考生總成績由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組成。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權重各占50%。考生總成績滿分100分,復試成績滿分100分。
復試成績由英語口語聽力面試(10分)、專業素質面試(40分)及綜合素質面試(50分)組成。
考生總成績=(初試成績÷5)×50%+復試成績×50%。
考生總成績按由高到低排序錄取,一志愿考生復試成績合格即予以錄取,剩余名額由調劑考生按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滿即止。
六、復試程序
1.考生需在復試視頻內展示以下①至⑥材料的原件:
①初試準考證;
②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
③應屆考生的學生證;往屆考生的本科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④英語四、六級證書或成績單;
⑤加蓋有公章的大學階段歷年成績單(學校教務部門或檔案保管單位的公章均可);
⑥簽好字的誠信復試承諾書
2.自我介紹(限時3分鐘,做PPT視屏共享介紹);
3.英語、專業及綜合素質面試。
七、錄取
1.根據我所研究生招生計劃、復試錄取工作辦法、考生綜合成績、考生思想政治表現及身體健康狀況等因素擇優錄取。
2.考生出現以下狀況將不予以錄取:
①經材料審核,不符合報考條件,或相關材料嚴重失實者;
②復試過程中出現嚴重違紀或舞弊情況者;
③思想品質考查不合格者;
④考生總成績未達到60分者,復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
八、政審
擬錄取名單確定后,我所將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函調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所在單位的人事或政工部門加蓋印章。審查合格者發放錄取通知書,未調檔審查或審查不合格者不予發放錄取通知書。
九、體檢
擬錄取名單確定后,根據教育部體檢文件要求,自行去當地二級甲等及以上醫院體檢,并將體檢表寄至華北所人力資源部,體檢合格者發放錄取通知書。
十、咨詢與監督
華北所人力資源部咨詢電話: 010-89055505
聯系人:冀老師
聯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北四環中路211號華北計算技術研究所
華北所紀檢監察部咨詢電話: 010-89055994
華北所官網:http://15.cetc.com.cn/
中國電科官網:http://www.cetc.com.cn/